香港正面對人才流失的問題,許多香港老闆尊重員工移民的心願之餘,還「佛心」地讓員工「帶住份工」來英國,待他們移英後仍然可以繼續為香港僱主服務。對員工來說,可以保持一定收入當然是好事,同時亦衍生出一個煩惱,就是應該保持自僱人士的身份,還是開公司更為划算?
自僱人士稅階 vs 公司稅階
在討論該不該開公司前,首先可以比較兩者交稅的差別:
自僱人士稅率較高
單看稅率,如果收入為£50,000水平上下,似乎兩者稅率相差不遠,但一旦到了Higher rate 水平,自僱人士的稅率就會急升至4成,與公司稅的25%有明顯相距。而自僱人士還需要供國民保險(NI Insurance),由於NI分了多個稅階,基於納稅人的身份及情況有別,很難一概而論,理論上自僱人士的稅收會較開公司做老闆為高,除了因為入息稅(Income tax)加上NI的稅率,還有一個原因,而這原因亦是開公司的好處。
開公司可以攤分稅項?
開公司對股東個人而言,是可以攤分稅項,即把盈利先留存在公司內,然後再分幾年分紅,透過攤薄處理,降低每年的稅務壓力,因為公司在該稅務年有多少盈利,都要在那年交稅,這一點跟自僱人士是一樣的。不過開公司對股東個人而言,分紅可以按當年的情況而調整以達到分攤的目的。
非所有自僱人士都可以開公司減稅
說到這裏,是否所有自僱人士都應該開公司而做到減稅呢?事實上並不是這樣,這個關乎對某些自僱人士來說,是「不能也」非「不為也」,請留意下篇文章,我會繼續跟大家探討應該開公司還是保持自僱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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